中国与英国在签订租借条约时,刻意保留九龙城寨的管治权,中英双方原则上尊重条约。惟日占时期,日方仅将香港视作“占领地”,没有理会九龙城寨的特殊地位,甚至为了扩建启德机场,不息拆毁城寨的围墙,挪用大石用作建筑材料。围墙拆去,中英双方设下的界线变得模糊,埋下了日后发生冲突的伏线,1948年的“九龙城事件”便是一例。
鉴于城墙已然拆除,港府认为可于九龙城寨行使管治权,于1947年11月下令清拆城寨新建的木屋,要求居民于两星期内迁出,并要求法庭颁布执行令。1948年1月,港府在反对声浪中强行拆屋,一共拆除70多间房屋,当中有不少更是历史悠久的砖屋。有指此次拆屋如火如荼,港府真正目的不在阻止违规搭建,而是尝试行使主权。此事触怒了城寨内外的街坊,民众以砖头攻击执达人员,官方则向民众开枪,造成六人伤亡,及有两人被拘捕。事件激发全国愤怒,各地示威运动此起彼落。港府眼见反抗情绪高涨,担心引起管治危机,从此不在九龙城寨拆屋。
九龙城事件后,中英双方曾就责任问题互有说法,但彼此亦有共识不再刻意管理,以免引发外交风波,港府此后也甚少主动处理城寨事务,这便是所谓的“三不管”。也因着这样的管治漏洞,大量移民涌入,赌馆、烟馆、制毒、运毒、脱衣舞等数之不尽,九龙城寨在此后几十年成了真正的罪恶之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