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與英國在簽訂租借條約時,刻意保留九龍城寨的管治權,中英雙方原則上尊重條約。惟日佔時期,日方僅將香港視作「佔領地」,沒有理會九龍城寨的特殊地位,甚至為了擴建啟德機場,不息拆毀城寨的圍牆,挪用大石用作建築材料。圍牆拆去,中英雙方設下的界線變得模糊,埋下了日後發生衝突的伏線,1948年的「九龍城事件」便是一例。
鑑於城牆已然拆除,港府認為可於九龍城寨行使管治權,於1947年11月下令清拆城寨新建的木屋,要求居民於兩星期內遷出,並要求法庭頒布執行令。1948年1月,港府在反對聲浪中強行拆屋,一共拆除70多間房屋,當中有不少更是歷史悠久的磚屋。有指此次拆屋如火如荼,港府真正目的不在阻止違規搭建,而是嘗試行使主權。此事觸怒了城寨內外的街坊,民眾以磚頭攻擊執達人員,官方則向民眾開槍,造成六人傷亡,及有兩人被拘捕。事件激發全國憤怒,各地示威運動此起彼落。港府眼見反抗情緒高漲,擔心引起管治危機,從此不在九龍城寨拆屋。
九龍城事件後,中英雙方曾就責任問題互有說法,但彼此亦有共識不再刻意管理,以免引發外交風波,港府此後也甚少主動處理城寨事務,這便是所謂的「三不管」。也因着這樣的管治漏洞,大量移民湧入,賭館、烟館、製毒、運毒、脫衣舞等數之不盡,九龍城寨在此後幾十年成了真正的罪惡之城。